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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房产是继承人能继承的
释义
    如下房产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被继承人依法取得全部所有权、部分所有权的房产。例如,被继承人生前购买、受赠、继承的房产,或被继承人与配偶、家人以及其他人共同所有的房屋等。
    一、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过户:赠予过户、出让过户、继承过户。
    1、赠与过户。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需要先去相关的部门进行公证,然后再进行房屋鉴定,后办理过户手续。
    2、出让过户。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
    3、房产继承。房产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被继承人去世,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二是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三是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
    二、继承父母的遗产需要什么手续?需要带什么资料呢?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要有明确的出生、死亡日期。遗产证明,房产要有房产部门出具的评估证明,该证明要有明确的地址、面积、产权证号;存款要有存单;股票或公积金要有对帐单。被继承人的家庭成员情况,由被继承人生前单位或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出具,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若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要有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生前单位的人事档案。
    三、遗产房继承公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遗产房继承公证需要提供材料如下: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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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7: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