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房产继承的流程是: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一、父母遗产房屋过户如何办理 父母遗产房屋过户办理手续: 1、到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父母的户籍,并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二、房产证上的户主已死亡怎么办理过户 1.首先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然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最后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三、房产证变更去哪里办理 房产证的改名要到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办理。房产证改名办理需要材料: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3、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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