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房产继承需要进行哪些手续? 房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当地的派出所,把其户籍注销了并办理死亡证明; 2、到相关部门办理继承权的公证; 3、继承房屋的方式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要上交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别的凭证;户口本或别的能够证明被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如果是遗嘱继承权公证,那么还要上交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且遗嘱是经过公证的。 二、进行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