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2.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