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准生证村里出证明怎么写?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1、女方户口本 2、结婚证 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存档证明 3、结婚证 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存档证明 3、结婚证原件 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1、男女双方户口本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结婚证原件 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 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 3、申请 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 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6、准生证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七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再婚夫妻婚前仅生育一个子女,婚后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共同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再婚夫妻按照本条第二款第 (二)项规定共同生育的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准生证办理程序: 1、办理准生证需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夫妻双方2寸照片两张。 2、带好女方在当地妇幼保健院办理的保健手册。 3、去县计生局进行免费的B超和血常规检查。 4、带好以上材料去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去办理。 5、当地计生办上报县区计生局,审批完毕即可颁发。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