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法律效应。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它的法律效力就得到确认。协议离婚的双方都要根据离婚协议书所记载的事项履行约定,而是否进行公证不是法律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协议离婚的双方根据自身的情况自主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2、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在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执行力时,人民法院可以因其公证效力直接予以确认。 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