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的岗位是否必须明确 |
释义 | 在劳动合同中并不一定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岗位,因为单位可能存在调换岗位的情况。 一、员工哪种失职要赔钱 员工失职需要赔偿的情况: 1、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2、制定的这些规章制度是经民主程序制定并让劳动者知悉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定的强制性规定;3、证明损失的存在,一般应为直接损失;4、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二、公司可以将员工工作岗位随意变更吗 依据劳动法规定,公司不可以将员工工作岗位随意变更。因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变更工作岗位应被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应按照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而且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如要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应事先与员工协商,征得员工的同意后才能变更。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员工恶意病假怎么办员工恶意病假如何认定 如果员工请假病假,也就是“泡病假”的,,应该严肃处理: 经常出现的一个情况是请假员工实际上没有生病,只是因为不想上班或与主管间的矛盾,通过医院的朋友开出病假单长期请病假,这种情况,人力资源要和员工、主管分别沟通,要了解因何种原因产生矛盾,然后要想办法化解这样的矛盾。 企业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申请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对情节严重、假期天数较长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的考勤制度应该规定员工请病假应该出示一定级别医院的病历本,而不是随便哪家医院都可以; 如果员工串通医生开虚假病条,可责令该员工到公司指定的1,2家医院去看病,一旦核实上家医院是虚假信息,企业可按照严重违纪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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