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大学生医保与其他医疗保险之间的衔接有何标准? |
释义 | 律师解答: 大学生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可先按大学生医保规定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后,再由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理赔;也可先由商业保险机构进行理赔,再按大学生医保相关规定给予报销。大学生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和其他社会保险的,待遇不重复享受。 【法律依据】: 《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按照“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与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执行统一的协议管理办法。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实际服务能力,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服务协议约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建立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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