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保险能不能个人交 |
释义 | 自己交的医保是可以退的。 你本人带着身份证及缴费证明到医保窗口办理个人缴费的停止交付,然后单位就可以正常给你交了。你自己多缴的10-12月份两个月的费用可以退回来的。以前缴纳的那些费且全都在你的个人账户里面,不会丢的! 医疗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并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的原则。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未按时足额缴纳的,个人账户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支付其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是一种补偿因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的保险。社会或企业在职工生病、受伤或生育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险。比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 中国员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的,按比例支付保险费。 一、医保报销比例: 1、门诊及急诊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在职职工在一年内(1月1日~12月31日)医疗费用总额超过2000元的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50%报销,50%由个人支付;每年支付给派遣人员的门诊和急诊费用最高为20000元。 3、被保险人应妥善保存在定点医院的门诊医疗文件(包括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部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疾病的门诊医疗:被保险人在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需要服用抗排斥药物时,由被保险人第二、第三定点医院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和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审批表》,报区医疗保险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疾病的门诊和服药仅限于经批准治疗的定点医院,不能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门诊特殊疾病规定的范围的,参照住院治疗。 二、社保跨省转城市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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