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维权: 1、协商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直接就劳动争议进行协商,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自愿; 2、申请调解,当事人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已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双方中有一方后悔,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处理,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处理纠纷的程序,想提起诉讼,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诉讼解决,诉讼程序的启动条件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协商和解】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