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应当经什么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 |
释义 |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经特别许可的除外。并且支付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效率、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一、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包括: 1、网络支付,即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周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2、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即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 3、银行卡收单,即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4、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二、非金融支付特点如下: 一是互联网支付与网络购物相伴相生,支付范围不断拓展。互联网支付指客户为购买特定商品或服务,通过计算机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指令,实现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网上购物中,由于交易双方不直接见面,诚信问题成为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非金融支付应运而生。 二是支付机构成为传统收单市场重要补充,业务发展较快,但占整个收单市场的份额仍较小。银行卡收单业务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三是移动支付方兴未艾,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客户。移动支付也称为手机支付,指为用户使用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非金融支付机构处理移动支付笔数远高于银行,但笔均金额远低于银行,说明其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客户。 四是预付卡在小额零星支付、便民生活领域的应用越来越丰富,为满足百姓日常生活小额支付需求提供了极大便利。预付卡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法律依据: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 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第四条 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经特别许可的除外。 第五条 支付机构应当遵循安全、效率、诚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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