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能否增加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一方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往往在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问题上作出较大让步。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抚养孩子的成本也越来越高,而对方支付的抚养费根本不能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 那么,针对此种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否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 基于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当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明显不能满足子女的健康成长时,子女可以要求对方在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内增加抚养费,若与对方就增加抚养费相关事宜协商不成,可另案起诉。 但,增加抚养费需要符合法定事由,具体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故,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的一方,须举证证明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的基本生活或家庭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子女的健康成长造成严重影响等。若无法举证证明上述法定事由,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须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且,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的前提是对方确有能力,若对方客观上确实没有能力增加抚养费,那么,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目的很可能不能实现。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