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司法鉴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或法院指定进行,鉴定人有权了解案件材料并提出书面鉴定意见。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包括鉴定资格不合格、程序违法、鉴定结论不足以及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等情形。写司法鉴定书应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验过程、检验结果和分析说明等内容。 法律分析 一、司法鉴定的依据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二、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 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如下: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怎么写司法鉴定书 写司法鉴定书的写法如下: 1.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和委托鉴定事项; 2.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 3.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 4.检验过程; 5.检验结果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的客观结果; 6.分析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和检验结果形成的鉴定意见分析、家别和判断过程。 结语 司法鉴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由双方协商确定鉴定人,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指定。鉴定人有权了解案件材料并提出书面鉴定意见。重新司法鉴定的理由包括鉴定机构或人员不具备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依据不足等。写司法鉴定书需要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验过程、检验结果和分析说明等内容。以上是对司法鉴定的简要概述。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一条 司法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其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决定;委托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的,应当向该司法鉴定人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提出,由司法鉴定机构决定。 委托人对司法鉴定机构作出的司法鉴定人是否回避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撤销鉴定委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五章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第四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司法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回答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问题。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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