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对于姓名中出现的生僻字,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书写。首先,应当按照真实姓名的发音将生僻字写出来;其次,如果是多音字,则应当使用该字最常见的发音进行书写。此外,如果是多义字或者有多个变体形式的生僻字时,则应当使用最常见、最正式、以及地方性较小的版本进行书写。总之,考生在申报_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