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小孩居住证怎么办 |
释义 | 外地小孩怎么在上海办居住证 1、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2、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4、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5、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受理机构)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第十一条(材料移送)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公安部门。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签发、制证、领证) 《居住证》由市公安局统一签发。 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制证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居住证》制作,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居住证》工本费的标准,由市财政部门、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该内容由 何丽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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