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小孩需要哪些要求 |
释义 | 一、收养小孩需要以下条件:1、条件:(1)无子女。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周岁。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二、收养人应提交的证件:(1)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原因和目的,对被收养人不遗弃、不虐待,抚养其健康成长的保证;(2)护照和海外居住证明;香港居民身份证等;(3)经居住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等状况的证明材料;(4)意愿书。被收养人年满10周岁以上的,须提交本人愿意被收养的意愿书。(5)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二寸合影照2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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