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权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1.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的生产,销售或使用其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者授权,擅自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拥有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放弃权: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以书面声明形式或者不缴纳年费的方式放弃专利权的权利; 6.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依法享有在专利产品或其包装、容器、说明书、产品广告上标记专利和专利号的权利。 目前我国申请专利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代办,另一种是自己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由于申请文件撰写质量、时间成本、申请经验等因素,大多数人会选择代理机构代为申请,毕竟二者之间的成功率相差太远,谁不喜欢坐等证书到手呢。 一、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吗?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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