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期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刑期计算方法有: 1、管制的刑期,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都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3、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一、刑事拘留算不算刑期 刑事拘留算刑期。刑事拘留期间折算多少刑期取决于最终被告被判处什么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控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二日; 2、拘役期限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拘留的,拘留一日折扣刑期一日; 4、对于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被减刑为有期徒刑,也不存在折扣。 二、囚禁是不是只有刑拘 不算服刑期间,因为在羁押期间还只能说是有犯罪嫌疑,有没有罪要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要看最终判什么刑: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以后被减刑成有期徒刑,都不存在折抵一说。《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剥夺政治权利起始日期在何时 剥夺政治权利的起始日期在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分为以下情形: 1、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刑期;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执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完成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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