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期一年是从签订合同之日,到第二年签订合同前一天结束算的。 如果一年内合同一方有违约情况,需要按照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来赔偿: 1、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2、要求对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同时要求双份赔偿。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