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能否乘坐大巴车? |
释义 | 未成年人的权利包括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抚养权。根据中国法律,未满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自乘坐大巴,需有法定代表人陪同或代为取票;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孩子在除特定情况外,也需由法定代理人陪同或代为处置。对于未成年人独自乘坐长途汽车,需提前联系客运公司并与目的地亲属取得联系,由客运公司负责看管并交由亲属接收。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 1、不满8周岁的自然人,不能独自乘坐大巴。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陪伴乘车或代为取票。 2、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除纯获利益或与自己智力、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外,应当由法定代理人陪同或代为处置。 3、未成年人如果单独乘坐长途汽车前,你应该与客运公司提前取得联系,由客运公司帮助你负责看管未成年人路途的安全,并与目的地亲属取得联系,到站后由客运公司的乘务员或驾驶员亲手交由亲属。 在中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我国未成年人的所享有的权利有: 1、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 2、姓名权 未成年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章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后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未成年人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 3、肖像权 肖像权是指未成年人对以各种形式反映自己容貌特征的个人形象享有的专有权。 4、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5、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未成年人有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单位对自己的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并对荣誉加以维护的权利。 6、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个人生活不被公众知晓,禁止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7、抚养权 未成年人出生后有权享受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抚养。 结语 未成年人在乘坐大巴时需根据年龄情况陪同。中国未成年人享有多项权利,包括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和抚养权。这些权利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益和个人发展。因此,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务时,应充分考虑其权益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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