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 |
释义 | 法律或政策并没有明确强制规定需要给予婚姻中的女性一定的补偿。但结婚的男女双方可以通过婚前协议的方式或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约定财产制,对男女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在约定的条款中可以给予女方更多的照顾,只要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且双方当事人就婚前协议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那么这份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可以成为女方保证自身权利的依据之一。 一、没有结婚证有孩子可以要抚养费吗 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孩子,那么便属于非婚生子,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二、没领证生的孩子判给谁 没有领取结婚证就生的孩子,法院也是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各自的情况,坚持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决孩子由谁来抚养,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或其他原因无法与母亲生活的,子女可随父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抚养权由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将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一般来说,有下面条件的可以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无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的,老人要求并有能力照顾孩子的等。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已经有了基本的判断能力,随父还是随母生活应该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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