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 婚姻注册处的资料: 结婚 的最低法定年龄为16岁(以西历计算),不论结婚双方居於何地或属於任何国籍,均可登记结婚。 但要注意的是: 根据现行法例规定,如拟结婚的任何一方在拟结婚当日未满21岁,但年满16岁而又非鳏夫或寡妇,在递交通知书时必须向 婚姻登记 官出示婚姻条例附表3所指明的有关人士的同意书。 所以是可以的, 但未满21岁一般要父母填写同意书 (表格MR4).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