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债务是什么意思通俗易懂
释义
    债权债务概括承受是指债的一方主体将其债权债务一并移转于第三人。
    债权债务概括承受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合同承受,一个是企业合并。
    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其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地移转给该第三人,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后,由该第三人承受合同地位。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
    企业合并后,原企业的债权债务的移转,属于法定移转,因而勿须征得相对人的同意,依通知或公告而发生效力。
    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单独通知,也可以是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的,应当保证在一般情形下能为相对人所知悉。
    通知到达相对人或公告期满时,原债权债务即移转于合并的新企业,该企业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享有债权并承担债务。
    并且,债权的权利、抗辩和债务的从义务、抗辩权一并移转。
    一、合同义务转让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合同义务的转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有有效的合同义务的存在。
    2、被移转的合同义务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义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权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
    合同义务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作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其合同债务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向债权人负责,叫做并存的债务承担。
    二、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主要是:
    1、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合同终止有多种形式,包括履行完毕终止、合同解除终止、混同终止等。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全是因为合同解除导致的。
    2、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就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所以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9 7: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