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津不按规定停车怎么处罚 |
释义 | 一、不按规定停车的怎么处罚 1、不按规定停车的处罚如下: (1)公交站,罚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 (2)桥上,直接罚200元并记6分; (3)标有黄色实线的路段,200元罚款,记3分; (4)有禁停标志的路段,200元罚款,记3分; (5)高速导流线区域,直接扣12分,罚款200元; (6)高速匝道口,罚款200元记3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二、车辆临时停放注意事项有哪些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妨碍交通时须迅速驶离; 2、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3、在设有人行道护栏和路段、人行横道、施工地段、障碍物对面,不准停车; 4、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不准停车; 5、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准停车; 6、大型公共汽车、电车除特殊情况外,不准在站点以外的地点停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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