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法,保险公司拒赔需要具备合理的理由。胃癌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付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消费者享有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胃癌保险需要具备合理的理由,如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相关情况等。但在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