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去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填写完成《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后,将表格、身份证和户口簿交给户籍警察,供警察审查。然后回到户籍窗口,按户籍警察指示按压指纹,缴纳钱款,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发票。两到三个星期后带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发票去警察局,上交旧的身份证,换领新的身份证。身份证过期会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在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即可申请换领新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