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后一方取得动迁房,但房产证上没有另一方的名字,这个房子可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动迁之前的房屋属于谁如果是男方个人房屋动迁,拆迁之后的房屋还是属于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