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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是什么?
释义
    二者区别如下: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对于借条,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三年。
    对于欠条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四、今欠到跟今借到之间的区别
    今欠到跟今借到之间区别:
    (一)、形成的原因不同:
    1、今借:借条形成的原因是具体的借款事实;
    2、今天的债务:债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买卖、劳务、企业承包等各种事实产生。法律后果不同。
    (二)、诉讼时效不同: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借条时效相同,但未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借条时效不同;
    1、借条:对于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贷款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时开始计算,借条最长可达20年;
    2、欠条: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双方过去经济往来的结算。诉讼时效自欠条出具之日起计算,权利人应当自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四、举证责任不同:
    1、借条: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事实即可;
    2、欠条: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对方否认的,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
    五、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是怎么计算的
    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区分产生欠条的基础关系是否明确履行期限来确定诉讼时效。对于产生欠条之基础关系不能明确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时起算;对于产生欠条之基础关系可以明确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超过三年起诉则诉讼时效已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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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