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害者可以到哪里法院起诉自媒体人 |
释义 | 一、受害者可以到哪里法院起诉自媒体人 普通的民事诉讼是由基层的人民法院管辖的,可到基层法院起诉名誉侵权。 二、法院的级别管辖 (一)基层法院:第一审民事案件,除了一些特别的规定;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特别的除外;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法院: 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专利纠纷案件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例如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其他重大、复杂案件等。) (三)高级法院: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四)最高法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三、名誉侵权的权责 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按照名誉侵权认定。这里突出既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也致他人名誉受损两个要件,两者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一)承担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既可书面也可口头进行,但内容须事先经法院审查确认; (二)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三)经济和精神损害赔偿,由当事人调解或法院判决; (四)不执行判决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法院可将判决内容公告、登报,并可按拒不执行裁判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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