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丢失房屋租赁合同的方法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存在争议的,推定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承租人和出租人对合同的内容等达成一致,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 房屋租赁合同丢了可以补签吗 商铺租赁合同丢失的,应该立即采取以下的补救措施:第一、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第二、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租赁合同丢失,可以联系房屋出租人补签合同。合同是证明你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关系存在的书面文件。合同丢失会影响你们之间的约定,缺乏证明依据。但是租赁合同都是一式两份,你可以请求房东提供合同原件,然后重新签订合同。如果房东不同意提供,或者不承认租赁关系的存在,你可以通过提供你们之间的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加以证明。事实上,合同的丢失并不影响,你们之间租赁关系的实际存在,但尽快补签为好。 厦门廉租房租赁合同丢了怎么办 找合同相对方拿到合同文本复印,双方在复印件是签字盖章确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保留好相关租赁关系的证据,如果缴纳房租的证据等。如果能有复印件与前述相关证据结合就更好了。 房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 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交易法律有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必须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所以,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房交所,都有买卖房屋的档案资料。如果购房者遗失了自己的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部门打印房屋档案中的买卖合同,注意,必须是买卖登记人本人持身份证件前去才能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有以下4种处理方式:第一,如果出现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时,房东可以向租客发出有效的催款通知,如果租客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业务,房东有权解除合同。第二,在约定的租期届满前,房东单方面想解除与租客的租房关系的,房东应该向租客发出明确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如果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限,房东就想涨房租,是不合法的,租客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到合同终止为止,然后再协商房租的问题。第四,如果在租赁期间,所租房屋因政府拆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客不能续租的,房东可给予租客一定的经济补偿。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 1、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该内容由 严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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