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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丢失后怎么办
释义
    房屋租赁合同丢失时承租人应当及时联系出租人复印合同,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与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丢失,承租人可以直接联系中介公司进行复印。
    一、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两份有法律效力吗?
    复印件也有法律效力,也可以以此为依据要求法院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在现在人们对于自己的利益保护不断加强的时代,合同的使用情况也变得更加频繁,这就有必要对合同进行更多的了解。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二、租房子出租人可以提前退租吗?
    房屋租赁中租客可以提前退租,但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或者出租人存在法定、约定的违约情形导致承租人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退租并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三、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在合同终止后归还完好房屋的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须提供承诺书;承租人为个人的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公安局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承租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如不能提供原件时,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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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2: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