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和赠予有何区别啊 |
释义 | 赠与和赠予的区别有:赠与只有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时,才能确定赠与。一方有捐赠意向,另一方无接受捐赠意向的,捐赠合同不能成立。赠予是一方给予,不需要另一方接受,就可以成立。赠与是一种法律语言,是一种特别严格的表达方式,一般会通过法定的程序完成。赠予是文学语言,从法律角度上无法定义。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赠予是单方面的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予与赠与的区别 赠予与赠与的区别有:1、释义区别,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赠予是送财物或他物给人;2、行为区别,赠与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现了单方向的转移时,这种行为就是赠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欠条和借条有何区别 第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第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第三、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第四、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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