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怎么办? |
释义 |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符合相关法定条件的,受赠人有权向法院请求赠与人交付财产。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一、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有哪些 无因撤销的行使条件如下: 1、赠与合同未经公证订立; 2、赠与人本人只能行使撤销权; 3、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福利或者道德义务; 4、赠与财产交付前只能行使撤销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二、民法典里的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自赠与人表示愿意赠与,受赠人也表示愿意接受赠与,赠与合同成立,但与其他合同相比,赠与合同有其特殊性,从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两方面来理解其效力:1、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实际交付前,赠与人随时有权撤销合同,赠与人撤销合同后,赠与合同无需履行。但也有例外情况,赠与合同不可撤销,主要是指:(1)经过公证的;(2)赠与行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的;(3)赠与行为具有道德义务性的。2、法定撤销权:在赠与财产实际交付后,没有法定情况,赠与人不可撤销合同;在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赠与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继承人有权撤销合同,主要指:(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抚养义务的;(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或其法定代理人、继承人在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之日6个月内撤销合同后,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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