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执行性立法。指为了执行效力高于其自身的规范性文件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 强行法规又可以分为强制规定与禁止规定两种,强制规定指命令当事人应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禁止规定指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禁止规定可以再分为取缔规定及效力规定,前者仅系取缔违反之行为,对违反者加以制裁,以禁遏其行为,并不否认其行为私法上的效力,禁止性规定与强制性规定是不一样的。 强制性规定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求人们必须为某种行为,而禁止性规定则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要求人们不得为某种行为。而我国现有的强行法律规定中,并没有严格区分强制性规定与禁止性规定,这是在司法实践中值得引起注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