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罪的法定构成条件是: 1、客体是军队的武器装备,即部队在编的、正在使用的以及储存备用的武器装备; 2、客观方面为非法将军队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 一、如何认定破坏军事设施罪 判断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的条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但出于贪利图财、泄愤报复或者敌意,仍然进行破坏,对其危害国防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四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军人,通常是军队指挥人员和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人员; 2、主观方面是过失; 3、侵犯的直接客体是部队武器装备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为武器装备;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资敌罪由什么构成? 资敌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向敌人提供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