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一定要被收购吗 |
释义 | 分公司不允许被收购。分公司的一切决议由总公司做出,比如设立、注销、向外担保、签订合同等。分公司不是法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财务、经营管理上隶属于总公司,无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一些比较重大的项目经营合同,当然分公司是需要到总公司报备的,总领导权还是在总公司的。 二、有限合伙企业可否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三、分公司设立的好处有哪些 分公司设立的好处如下: 1、经营设立方面,分公司一般操作方便,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相对简单;分公司承担的费用可能比子公司节省;设立分公司相对简单,成本较低; 2、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调整分公司的资本注入,经营风险相对较小; 3、在投资限额方面,原则上总部对分公司的投资不受限制; 4、税务方面,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在所在地缴纳流转税,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运营初期,分公司经常亏损,但由于与总公司的合并报表,其亏损可以抵消总公司的利润,减缓应税所得额,减轻税收负担;支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需要缴纳预提税;由于不涉及所有权变动,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不必承担税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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