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被收购原债务按照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偿还。公司原来的债务通常情况下是由合并之后的公司予以继承。但是可以在收购之前和债权人进行协商,达成意见一致的协议以降低负债的数额。若是原来的公司已经要到了马上破产的地步,则这种协议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都是有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