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股权收购的风险是什么?
释义
    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清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收购者应要求将部分收购价款定期存单形式放在律师事务所,备收购后新增的债务补偿之用在收购股权的买卖中.负债问题有时确实很难把握,因为有些结果有待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发生或发生后,才能证实,称之为或有负债。
    一、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区别
    企业收购与兼并的区别:
    1、在兼并中,被合并企业作为法人实体不复存在;而在收购中,被收购企业可仍以法人实体存在,其产权可以是部分转让。
    2、兼并后,兼并企业成为被兼并企业新的所有者和债权债务的承担者,是资产、债权、债务的一同转换;而在收购中,收购企业是被收购企业的新股东,以收购出资的股本为限承担被收购企业的风险。
    3、兼并多发生在被兼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二、公开收购是指什么
    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收购人以公开方式向被收购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购买所持股份的要约,并在被要约股东承诺后转让股份,以达到收购的目的。公开收购可分为敌意收购和善意收购。其中,敌意收购风险较大,是指收购方在收购目标公司经营者反对后,仍需收购或收购方未事先与目标公司经营者协商,突然提出收购股权的收购方式。一般来说,资产价值超过账面价值的公司和经营业绩较差的公司往往被认定为敌意收购的目标公司。善意收购是收购方式,收购方提前与目标公司经营者协商,征得同意,目标公司经营者主动向收购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善意收购成功率高,收购价格相对较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1: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