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不清偿债务的,如何处理债务人欠款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在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债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判决书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支付令或者是强制扣押和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一、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后果是什么 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后果如下: 1、债务人不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起诉债务人。法院出具判决书后仍未偿还的,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2、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进行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通知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等相关机构; 3、债务人拒不执行、转移财产的,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主张债权的方式是什么呢 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主张债权: 1.起诉还钱,债权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催促对方还款。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三、追讨债务的方法有什么 追讨债务可以通过下列方法进行: 一、债权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还款。由于法院的判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如果经过审理判决后债务人还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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