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能否征用村民耕地 |
释义 | 法律分析: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并不是村委会想收回就能收回,因为村委会无权自行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仅能做一些辅助性工作。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或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或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应由国务院批准;其他情形下征收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十六条 农民工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三种: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并且依照第一种情形的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