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委会出具虚假的证明,怎么处理 |
释义 | 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当事人可以与村委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村民可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反映情况。 村里开的居住证明需要的手续如下: 1、农村户口居住证明开法:到村委会找村支书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包括你的名字,现居住地。然后村支书签字,盖一个村里的公章; 2、城市户口居住证明要到居委会找居委会主任,让他给开一个居住证明,内容有你是谁和居住地。同样需要居委会主任签字,盖一个居委会的公章。 办理居住证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个人身份证原件(必须)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申请人员近期标准照片一寸一张(必须)以及《居住人口申报办证代理卡》; 3、属育龄妇女的,还需交验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节育证明或外来人员婚育节育审检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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