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承诺生效的时间,要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对话的承诺立即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按照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生效; 2、以数据电文的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3、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第一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