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丢了补办手续是什么 |
释义 | 需要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补办。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记录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4、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一、结婚证补办资料要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2、结婚证丢失证明。(两人于何时何地在何处登记结婚,至今仍然是夫妻的关系。但因保管不善,不小心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3、查档证明。若是结婚证被撕毁,但是能够反映原貌的话,可以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4、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5、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二、结婚证丢了一本怎么补办 (1)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2)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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