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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保险公司以“不告知”为由拒赔我的风湿性关节炎治疗费用,这样的理由是否合理?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涉及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需遵守合同条款。如果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未告知风湿性关节炎病史为由拒赔治疗费用,需考虑以下法律问题:
    1. 是否在合同中明确告知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如果合同明确要求告知风湿性关节炎病史,被保险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拒赔理由合理。
    2. 是否影响保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理?
    如果被保险人的风湿性关节炎与保险事故无关,且未影响保险事故的发生和处理,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告知为由拒赔治疗费用。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
    《保险法》第七十七条:保险人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于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解除保险合同或者不承担保险责任。
    以上仅为法律分析,具体情况需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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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9: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