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该起事故应该由什么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释义
    

法律主观:
    


    煤矿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方面: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2、瓦斯超限作业;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7、超层越界开采。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3:3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