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要去哪里公证处 |
释义 |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随着大家法治意识的增强,更多的人在立遗嘱时,为了防止自己死亡后,亲人因遗产而伤害感情,选择将遗嘱公证,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所有其他形式的遗嘱因此,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减少家庭纠纷,已成为一种很好的化解家庭内部纠纷的方式。申办遗嘱公证注意事项:1、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2、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一、房产遗嘱如何公证 房产遗嘱公证: 1、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3、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4、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二、在办理遗嘱公证过程中,还应注意的其他一些问题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4、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遗嘱人即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 5、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嘱公证卷被列为密卷,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也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6、如果遗嘱申请人要撤销或者变更遗嘱,必须经过再公证,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遗嘱形式不能撤销公证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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