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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样办理公证遗嘱
释义
    办理公证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_,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 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果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确有困难的,公证处可以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或临时居住的地方(医院、旅馆等)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 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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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