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律师写遗嘱是否需要公证 |
释义 | 遗嘱书写完成后,如果您希望遗嘱能够起到法律效力,可以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处是具有法律资格的机构,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认证。在这个过程中,公证员会对您的身份和意愿进行确认,并向您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建议。 通过公证,可以增加遗嘱的法律权威性,有效地保护您的意愿不被他人干涉,同时也能避免亲人之间的纠纷和冲突。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处只是对遗嘱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确认,并不会对遗嘱的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建议,因此在写遗嘱时您需要慎重考虑,确保所写内容符合您的真实意愿。如果您需要咨询关于遗嘱的更多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遗嘱继承时效问题 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然而,遗嘱何时生效,遗产承受人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或放弃遗产?会不会过了一段时间,就不能接受遗产了?生活当中,不少人都对此存有疑问。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国家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三,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该内容由 舒春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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