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可以成为合伙人吗?
释义
    公司是能成为合伙人的。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而合伙企业中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作为企业法人,能够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公司是能成为合伙人的。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而合伙企业中的投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作为企业法人,能够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与朋友成立有限合伙公司,愿意成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请分析原因
    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条件: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设立合伙企业出于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你好请问一下关于公司可以收购不良资产吗
    收购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和负债的目的是:1、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2、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3、获得该资产的增值效益;4、其他目的。《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盘活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增强抵御风险能力,促进金融支持经济发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十条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资产管理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价款划至金融企业指定账户。原则上釆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确需釆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将付款期限和次数等条件作为确定转让对象和价格的因素,首次支付比例不低于全部价款的30%。釆取分期付款的,资产权证移交受让资产管理公司前应落实有效履约保障措施。
    合伙公司帐目不清,合伙人侵台公司财产,可以报经侦吗?
    合伙人吞钱可以报警。被害人对侵犯其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请问一下合伙合同纠纷立案需要什么材料
    合同纠纷立案所需的材料有起诉状、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原件、收据、保证合同等材料,当事人递交材料后就由法院进行审查,七天内如果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就会予以受理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我想问一下,合伙企业债务清偿时,如果公司财产已经全部清偿,需要合伙人清偿,债权人可以任意指定合伙人清偿,这里的合伙人是有限合伙人还是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来清偿;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就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该内容由 竺雷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7: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