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 (四)接受远程教育; (五)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 法律依据: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接受继续教育: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 (四)接受远程教育; (五)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 |